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

所有权交付转移的方式包括什么?

所有权交付转移的方式包括什么?

所有权转移是指义务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于权利人的行为,通常有两种方法。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法,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其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毋须办理特殊手续。所有权转移的几种方式:

所有权交付转移的方式包括什么?

1、所有权转移的标志为支付价款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交货和买方付款,这是所有权转移的对流条件。在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和地点,除了依据合同性质及条款外,还可依据国际贸易惯例的结实。这同支付货款有着密切的关系。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不同,货款的价格也不同,由于这种对称性,使支付货款成为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标志。

2、实际交货为所有权转移的界限

货物所有权应在卖方完成其交货义务时起就转移给了买方。在需要运输的情况下,卖方应按合同要求把货物运到指定的目的地,则货物所有权在目的地交货时转移给了买方。

3、所有权的转移标志是交付单证

在国际贸易中,单据通常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因此,卖方向买主交付单据。直接涉及到是否交货。尤其在常用的贸易价格术语FOB、CFR和CIF等装运合同情况下,买方收到了该批货物的有关单据,就是卖方交付了货物的所有权。对此,“卖方必须依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转移货物所有权。”

4、 违法的方式使所有权转移无效

依据我国《民法典》,不得违法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例如,卖方为香港商人,与我方深圳某公司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合同标的物是走私品。买方订约时不知道该货是走私品,当因买方无法报关等程序而不能提货时,才知道上当,因此,双方合同因欺诈而又违法致使无效。卖方已得到的货款应返还,买方已取得的货物应没收。

5、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货物的特定化

买卖合同中的货物在特定化之前所有权不转移,在没有相反的合同条款的规定时,卖方将合同特定化时就使买方享有所有权。也有这样类似的规定,只不过把“特定化”限于种类货物。

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民事合同的数量也是在不断的上升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相关的交付并移转所有权的情形的,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是交付货物的,此时是需要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转移货物的相应的所有权。

标签: 交付 所有权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shiwu/hetongjiufen/z6xge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