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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约邀请可以撤销吗

一般要约邀请可以撤销吗

一、一般要约邀请可以撤销吗?

一般要约邀请可以撤销吗

要约邀请可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七条【要约撤销】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二、要约不能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三、要约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四、要约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二)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三)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发出,此时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明确表示其做出的建议是一向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

2、必须明确承担向多人发送要约的责任,尤其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必须具有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做出承诺以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五)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条件。

要约人只有在送达受要约人以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能对受要约人产生实际拘束力

综上所述,只要满足法定条件,要约邀请就可以撤销。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跟自身签订合同,并不代表合同已经成立,受要约人接受要约邀请的,双方还要根据合作的具体事项,详细拟定合同条款,不过,发要约邀请的时候,要约的内容就必须要具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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