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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吗?

继续履行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吗?

一、继续履行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吗?

继续履行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吗?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主要用于对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等)和人身权(姓名权、肖像权等)的侵害。

2、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主要用于对财产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使用权、相邻权的保护。

3、消除危险。

消除危险主要用于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可能由于其他人的经营活动或财产管理不善而带来的危险。

4、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广泛适用于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的情况。

5、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主要是用于侵占他人财产时的一种责任形式。

6、修理、重作、更换。

修理、重作、更换主要是用于债务人履行合同时音乐会标的物的质量不合格时采取的民事责任形式。

7、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在民法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无论是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都可以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这种责任形式只适用于违约责任。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主要适用于对名誉权、其他人身权利的侵犯和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10、赔礼道歉。

赔礼道歉适用于对人身权和知识产权的各种侵犯。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诲过,纠缴进行非法活动的几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此外,对应该履行的义务,必要时还要采取强制履行这种责任形式。

二、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权利主体只有 在受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够请求法律上的救济;

2、行为的违法性。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行为人只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构成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

4、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的过错是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具备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综上所述,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十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其实无论是何种类型的违约行为,只要是是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的义务违反的话,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此时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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