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

民法典消除危险是哪些方面

民法典消除危险是哪些方面

一、民法典消除危险是哪些方面?

民法典消除危险是哪些方面

消除危险的情况是,侵权行为妨害物权或可能妨害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 【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二、民事责任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不履行民事义务时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这是民事责任的主要特征。也就是说只有不履行民事义务,才会产生民事责任问题。例如,法人按约定全部履行了合同的条款,就不存在要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问题。

2、民事责任是侵权行为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人在开展活动时,因自己的行为侵害了国家和他人的利益,必须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如法人未经同意而使用了某个公民的肖像,就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为此法人要负赔偿责任。

3、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

《民法典》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主要是调整财产关系的行为准则。这就决定了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其次才是非财产责任(如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4、民事责任具有补偿性。

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在确定财产责任范围的大小时,一般是按照补偿性原则来确定的,即按照不履行民事义务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确定赔偿数额,是一种等价赔偿,这一点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不同。行政、刑事责任给予法人的经济处罚,不具有等价赔偿性质,如对法人的违法收人,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给予违法收人数额数倍以上的处罚,且处罚所取得的款项归国家所有。

5、民事责任一般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由于法人与其他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法人开展活动是按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来进行的。因此发生问题后只要不涉及行政、刑事责任问题,当事人双方完全可以平等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实践中大部分民事纠纷都是采取非诉讼方式,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的,最终由法院审判解决的仅占一小部分。民事责任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是其与行政、刑事责任的重大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侵权行为有可能会妨害物权的情形比较多,也不能由法律统一规定,是否适用于消除危险这种民事责任,需要根据侵权案件的详细情况分析,如果侵权行为可能妨害物权,要求对方消除危险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shiwu/hetongjiufen/oe30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