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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关系承诺书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解除合同关系承诺书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解除合同关系承诺书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解除合同关系承诺书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承诺书怎么写?

可依次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

1、标题:或以文种“承诺书”为题;或由事由 文种“承诺书”组成,如“廉洁自律承诺书”;或由单位名称 事由文种“承诺书”组成,如“××市××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2、启语:说明签署承诺书的目的,表达作出承诺的意愿,用“我郑重承诺”、“我向……作以下承诺”一类语句引出正文。

3、正文:其内容主要是作出具体的承诺,大多采用分条式写法。

4、结语:是一些表态性语句。

5、署名:是承诺人的签署。承诺人是单位的,先写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印章;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或盖上其签名章。承诺人是集体的,先写上集体名称,后由该集体内所有成员一一签署,或由该集体主要负责人签署。承诺人是个人的,由个人签署,签上姓名。

6、日期是签署之日,年、月、日齐全,规范书写。

三、合同解除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事实上,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不管是出承诺书还是出声明书,都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果本人想要解除合同关系,又没有什么正当的理由,应该跟合同相对方协商,一般无故解除合同关系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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