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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法律后果处理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无效法律后果处理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一、合同无效法律后果处理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无效法律后果处理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无效法律后果是,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签合同的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三、合同无效损害赔偿纠纷可以起诉吗?

合同无效损害赔偿纠纷可以起诉,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合同无效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无效的合同从始至终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所以,合同当中的这些约定没有任何的法律约束力,造成合同无效的原因包括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以虚假意思表示签合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等,签合同之前要根据合作的事项,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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