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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有哪些区别

先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有哪些区别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和承担的法律义务。该项义务处在合同成立之前,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先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有哪些区别

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且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应当履行的作为或不作为等义务。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义务产生的时间阶段不同,先合同义务产生在缔约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这段时间。而附随义务则是伴随着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的全过程,甚至包括合同履行、解除后。由此可见,附随义务包括了先合同义务。

标签: 合同 附随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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