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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公证认证材料

涉外婚姻公证认证材料

涉外婚姻公证认证材料

涉外婚姻,是指婚姻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婚姻。涉外婚姻法律问题主要涉及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问题。涉外婚姻关系的处理通常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冲突问题。现在,涉外婚姻在我国越来越常见,涉外婚姻的增多是我国对外开放程度加大的一种体现,但涉外婚姻也产生很多的问题,造成离婚也是比较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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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证认证需要哪些材料


1、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1份。

2、委托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其复印件[ 资料页、延期及加注页(无内容则不需复印)]。

3、委托人在该国的长期居留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委托人打印或用黑色墨水笔填写的《委托书》(分一个委托人、二个委托人两种表格)或《寄养委托书》。

5、委托办理子女护照及其公证书,需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委托人的结婚证或结婚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委托办理儿童寄养,还需提交被寄养儿童出生证明、护照和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7、委托办理离婚,还需提交委托人的结婚证或结婚公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在实际中,如果大家需要进行公证,可以依据文中介绍的公证处公证流程,进行相应的办理。对于债务债权怎么公证,和本文介绍的公证流程基本一致。对于公证,大致上分为三个环节,首先需要当事人持所需材料进行申请;如果公证处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并同意办理,就意味着公证行为开始了。接着就是公证处的公证审查,如果审查后,符合规定的情况,就可以出具公证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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