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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纠纷代理词

医疗损害纠纷代理词

医疗损害纠纷代理词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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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纠纷代理词 :
依据《民事诉讼法》与《律师法》相关规定,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今天法庭审理。庭审前,代理人详细查阅了相关证据与材料,现依据案件证据与法律规定并结合庭审调查的相关事实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针对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应当向原告承担医疗过错赔偿责任,依据《法医鉴定书》的确认可知被告在对原告进行诊疗的过程中存在过错,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被告对原告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法医鉴定书》所认定的甲状旁腺伤残等级没有异议,针对甲状旁腺损害后果具体赔偿金额分项,因在《人身损害赔偿明细表》及《证据目录》已详细列明,再此不再赘述。
三、下面针对原告甲状腺的损害后果及相应赔偿情况阐述如下:
理由:、甲状腺与甲状旁腺分别属于人体的两个相对独立的器官,同时分别负责处理人体不同的功能机制,在原告对甲状腺的伤残等级鉴定进行申请的前提下,对甲状旁腺的伤残鉴定不能替代对甲状腺的伤残鉴定;
2、该鉴定书已经确认了被告在对原告实施手术的过程中存在过错,擅自将行左侧甲状腺次全切手术变更为实施双侧甲状腺次全切手术,那么显而易见,实施双侧甲状腺次全切手术对患者自身甲状腺功能降低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仅实施左侧甲状腺次全切手术,这也是截至目前原告的甲状腺功能迟迟仍未恢复正常的主要原因所在,同时也足以说明了,被告过错的手术行为导致了原告甲状腺功能降低的损害后果,应当对原告的甲状腺进行伤残评定;
3、本案《法医鉴定书》中关于“损害后果伤残等级……本例甲状旁腺功能损害,评定为五级伤残。说明该份鉴定所依据的标准为《医疗事故分级标准》,那么同样比照适用该《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中三级乙等对应的七级伤残,即“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甲状腺功能严重损害,依赖药物治疗;与原告甲状腺的损害状态完全相吻和。故此,原告认为若依据同样的标准与鉴定依据对甲状腺的损害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应当为七级伤残。
此外,原告认为不能因为该法医鉴定书遗漏了甲状腺的鉴定而忽视了甲状腺伤残的损害赔偿,被告须针对上述甲状腺七级伤残的结论,依据另行向原告支付一定的伤残赔偿金。
以上代理意见愿合议庭予以采纳。
代理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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