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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计算机及打印机设备维护协议

个人计算机及打印机设备维护协议

个人计算机及打印机设备维护协议

个人计算机及打印机设备维护协议

{子问题开始}个人计算机及打印机设备维护{子问题开始}协议 甲方: 

住所: 

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乙方: 

住所: 

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订立本维护协议,维护条款如下:

第一条 前言

1.维护对象设备:一般个人计算机及打印机。

2.设备设置场所:甲方指定地点。

3.每月维护费为 元(大写: )整。(内含 %营业税)。

4.设备维护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维护之委托

甲方为保持第三条所示设备能正常作业,将维护工作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

第三条 维护设备

依据第二条,乙方所维护之设备范围,为甲方 之机器(含陆续新购部份)。目前个人计算机数量约 台,打印机 台。(至 年 月底止)。

第四条 维护范围

依本协议第二条,乙方对设备之维护作业范围,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签订合约后,乙方同意于甲方上班时间内,至少派遣一名维修工程师(须经甲方认可),提供维修服务。

2.协议内所列标的物,一旦发生故障,乙方同意依据甲方通知,由派驻工程师实时至故障标的处进行维修或更换,以使标的物能尽快恢复正常运作。

第五条 维修作业时间

设备之维修时间:(以甲方上班时间为原则)

1.星期一至星期五为上午 时至下午 时;星期六为上午 时至 时;但星期日及国定假日不实施。

第六条 维护费

1.机器的维护费用,总计 元(大写: )/月,并包含营业税金(以政府决定的营业税,附加税,印花税等同额的算法)。

2.费用计价方式:如需更换零件或送修需先报价经甲方同意后始得进行后续维修动作,部份零件必要时由甲方提供。

第七条 费用之支付

乙方于每月月初,将当月份之维护费用制成统一发票送交甲方,甲方应于当月之月底以前,将统一发票之金额支付乙方。

第八条 罚则

于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如有下列行为发生,甲方得由维护费用内扣除部分费用。

1.乙方派驻人员未能于甲方上班时间内提供维修服务时,每延误1小时即扣款 元(大写: ),一天则扣 元(大写: )。

2.甲方硬件故障,乙方得于一天内解决,否则每延迟一天罚 元(大写: )。

3.每月罚款若累计超过 元(大写: ),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九条 零件更换后所有权

维护修理时,所更换之不良零件之所有权,归属于甲方。

第十条 设备之迁移

甲方之设备欲迁移安装场所时,由乙方负责办理迁移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续约

于协议届满时,乙方得在不超过该年度维护协议价格前提下与甲方议价续约。

第十二条 解约

甲方有权于协议有效期间内,随时对设备之部份或全部解约,唯须于 日前以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维护期间

本协议有效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条 协议

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者或协议内容发生疑义时,得经甲、乙双方协议后决定。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作成正、副本各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由甲方保留。

第十六条 因本协议书所生之诉讼,甲、乙双方同意由 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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