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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击表演合同

拳击表演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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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击表演合同

甲方: 

乙方:泰拳代表团

为了增进中泰友谊和拳术交流,促进双方拳击运动的发展,特签订本同如下:

甲方表示诚意邀请泰拳代表团来中国 表演比赛,乙方非常高兴地接受这一邀请,将组织一个由20名泰国著名拳手组成的专业泰拳代表团赴中国 。

为此,双方相互同意并接受以下条件条款:

1. 责 任:

1.1 甲方负责

鷄. 发邀请函;

鷅. 提供泰拳代表团在 的食、宿、行;

鷆. 安排拳击表演、比赛,及安排场地;

鷇. 办理卫星播放手续;

鷈. 其他有关事项。

1.2 乙方负责:

鷄. 在全泰国选拔有资格的拳手;

鷅. 组建泰拳代表团;

鷆. 办理全团成员的签证和出国比赛的准备;

鷇. 其他相关事项。

2. 费 用:

甲方负担代表团赴 的一切费用,包括曼谷到 的来回国际机票。

乙方负担离泰前在泰国国内的一切费用。

3. 利 润:

双方确认并接受所有的门票收入,在扣除实际费用后(不包括代表团的吃、砖 ⑿械冉哟 费用,而乙方也不参与甲方赞助费收入的分成),门票收入的利润按5:5的比例分成。

4. 本合同签字后生效,双方都遵照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标签: 拳击 表演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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