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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定点药店申请书

社保定点药店申请书

社保定点药店申请书

社保定点药店申请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药房于年月成立。药店营业面积平方米。现有在职员工人,驻店药师人,审方员人,占在职员工的%.主要经营品种: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限诊断药品)零售业务,现有药品多种,并有中药饮片种,另外还有各类保健、计生用品,基本满足城镇居民健康保健的用药需求。药房的进货渠道均源自正规的批发零售企业,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并签定有质量保证协议,均能很好的保证药品质量。药房在经营活动中将严格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县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并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2)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并24小时提供购药服务的能力;

(3)药房配备有药师名,审方员名,确保在营业时间内,能有1名药师在岗为患者提供合理用药及保健知识的咨询业务,营业人员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并配有职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设备。

(5)严格按照医保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不段提高医保管理水平。经过药店根据市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资格的要求进行学习和自检,现基本符合定点零售药店的申请条件,具备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特此申请将药房列于我县医疗定点零售药店,恳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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