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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解析:工伤劳动能力的鉴定流程:
先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然后由其受理后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再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最后及时通知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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