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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的交货方式

购销合同的交货方式

购销合同的交货方式

在现实社会中,对于一个物品的购销或者交易而言,购销合同非常重要。很多时候都会涉及到购销合同,而购销合同给很多买卖方提供一定的法律保护。那么,对于购销合同有哪些结算方式?本站网小编针对这个问题为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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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延期交货未约定违约金如何计算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可见在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及违约金计算方法时逾期付款损失的计算有法可依。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三规定:“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依此规定,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及违约金计算方法时逾期付款损失的计算方法为:(1+0.3至0.5)*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所以,如果买卖合同收取货款一方当事人请求该计算范围内的逾期付款损失,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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