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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未告知违约后果签订买卖合同

对方未告知违约后果签订买卖合同

对方未告知违约后果签订买卖合同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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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买卖合同怎么审查对方信誉


在实践中,公民法人具有了民事行为能力,并不表明他们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就一定能认真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对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全面正确实际履行,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的目的就不会实现。特别是在一方当事人使用欺诈手段与对方签订合同,往往使被欺诈方遭受损失。为了减少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商业信誉也是很有必要的。这是因为信誉较好的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觉信守合同,而信誉较差的当事人往往失信食言,不认真履行合同。通过审查对方的信誉,选择信誉较好的当事人作为签约伙伴,是防止在履行时受欺诈的方法之一。

签订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主体民事行为能力、履约能力、代理资格的审查。由于合同签订当事人的法律观念仍比较淡薄,因签订双方不具备主体资格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且当事人往往还不自知。建议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最好事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及时审查对方信息,如有疑问,可以请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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