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合同样本(热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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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合同样本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农村土地出租排水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订立。
鉴于乙方租赁甲方_______为生产排水使用,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农村土地出租排水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租用地点、面积与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租来的_________水库的_________亩作到生产排水使用。
第二条 租用时间与补偿金额
1.租用时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补偿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2.乙方补偿给甲方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大塘污染死鱼损失费_________元。
第三条 补偿金额与付款方式
1.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补偿金_________元。
2.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给甲方_____年大塘污染受损的补偿金_______元和_____年补偿金______元(共______元整),余下的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第二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余款_______元全部付清
3.______年至______年的补偿金额每年分两期支付,第一期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即____________元,第二期______月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给甲方有利补偿后,甲方提供大塘_________亩面积给乙方作生产排水使用。
2.甲方可在大塘_________亩面积范围内进行养殖,但乙方再不负责塘内养殖后果责任。
3.甲方保证乙方生产处理后的水排入大塘内,但乙方的余泥不得排入大塘内,否则由乙方清理。
4.甲方在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的3年内,每年无偿提供_________给乙方。
5._________年乙方无偿派出钩机帮助甲方一周的时间挖深鱼塘。
第五条 协议变更与不可抗拒因素
1.本协议须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任何单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如有变更须经甲乙双方代表商定后加补充协议。
2.如因有国家政策性变化及天灾不可抗拒因素所致,乙方应在下一年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协商解决。
3.乙方若不按期付清补偿金给甲方,尚欠补偿金余额,则按银行同期存款计息补偿给甲方。
第六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养殖场;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工业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约定补偿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合同样本2
甲方:________居委会四组农户
乙方:________居委会
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依据(________政发[________]____号)《关于________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在________镇________居委会四组部分农户,征用土地扩建____________变电所及城建建设,经甲乙双方同意达成如下意见:
一、征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为________年;
二、被征用农户面积为________亩;
三、付款方式为一次性补偿。按照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年____号)文件精神执行;
注:征用土地为________元每亩。
四、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后,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施工,不得无理取闹,如甲方组止、破坏,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明施工,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鉴证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合同样本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组____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________________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农村土地合同样本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土地的详细情况: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______市?县?镇______村____?亩土地(详细情况如下表)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建立驾校及综合利用:
租赁土地所有权的详细情况
总面积:_____亩?其中:田:_____亩,土:_____亩;地块共数:____块
二、租赁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标准
乙方按每亩_1500___元支付租赁费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资源: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发、利用。
五、?相关税费缴纳
(一)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二)村社相关费用按村社每年规定的标准,乙方须按时缴纳。
六、?其他事项声明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补偿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限租金。
(五)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或者成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相关部门取消使用资格,合同终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租金作为甲方恢复整改费用,不予退还。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若双方在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九、附件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盖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核查。
村社意见(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见证人:
年?月?日
签约地点:
农村土地合同样本5
根据《_____________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_____________市国土局为一方(以下简称“市国土局”),_____________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用地者”)(“用地者”一词在本土地使用合同以及附件一的土地使用规则中的上下文许可的情况下亦包括用地者的继承人或受让人)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签订本土地使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本土地使用合同签订日期起___________天内,由_____________市国土局将编号为_____________地段,土地面积约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地块(以下简称“甲地段”)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其上的权益,一次性出让和转移给用地者使用。甲地段位置图见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宗地图红线范围。甲地段之面积以实际批出的宗地图为准。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年从签署本土地使用合同日期起计,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土地用途如附件四之发展大纲图,包括标准厂房、专业厂房、单身职工宿舍以及商业楼宇(上述各项定义见土地使用规则)
第二条用地者同意支付下列款项成交甲地段:(i)地价总额为_____________万港币;(ii)征地费总额_____________万港币;以及(iii)为单身职工宿舍用地另付_____________万港币。上述(i)(ii)和(iii)之总和称为“用地价款”。
第三条本土地使用合同所附之土地使用规则是本土地使用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用地者愿意遵守土地使用规则。
第四条双方同意按土地使用规则第二条和第三条的方式支付上述第二条的款项。
第五条在用地者付清上述第二条的用地价款后,_____________市国土局应即发给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甲地段的空地占有交付给用地者。
第六条用地者应每年向国土局支付土地使用费,根据土地使用规则第四条界桩定点所确定的甲地段的确实面积,每平方米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当用地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可以按照土地使用规则规定的规划用途和程序,进行赠与、出售、交换、抵押和出租其全部或部分土地,无论上盖建筑物完成与否。
第八条_____________市国土局及一切属下部门于行使土地使用规则项下的任何有关之权力或采取任何行动前,必须提前二十一日发出书面通知用地者为有效。
第九条交付于用地者的必须是空地占用,没有任何未经授权的建筑物或任何其他非法占有。
第十条用地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可即按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的土地使用规则,开发建设甲地段。
第十一条本地区使用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法律的保护和管辖。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有关本合同的某一事项未加以规定时,应参照国际商业惯例。
第十二条本土地使用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土地使用合同正本一式三份,_____________市国土局一份、用地者一份、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一份。本合同副本八份,_____________市计划局一份,_____________市国土局一份,_____________市税务局一份,_____________市建设局一份,_____________市财政局一份,用地者两份。
_____________市国土局(盖章)_____________用地者(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合同样本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已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现就有关具体事宜签订此协议:
一、租赁土地状况
租赁土地位于岳阳县中洲乡 村 组 的土地范围内,面积约为 亩(以 为准)。四至界线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租赁土地用途
租赁土地将用于蔬菜、粮食、经济作物等常规种植和大棚种植。
在协议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土地的用途。
三、租赁土地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协议期满后,双方同意,即延续协议。
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四、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 )。
土地租金按年交付,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甲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土地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并由甲方签具收条交给乙方。
五、在协议期间,乙方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策划。
六、在协议期间,乙方可同他人联营或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七、在协议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乙方享受协议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协议即终止。
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协议的,由违约方赔偿有关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合同样本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市路号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_____元,由乙方于每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合同样本8
甲方出租
方乙方承租方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乙方由于种植的需要,经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租赁土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达成一致。签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
租赁土地的地名叫 。面积 亩。四址:东西南北共有 块。
第二条租赁用途 。
该地块只能种植水稻及蔬菜,不得种植其他作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由甲方享受。
第五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或甲方有需要要收回,租赁方必须服从且甲方不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合同终止。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家庭成员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证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土地合同样本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位于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村民所有的,位于土地租赁给乙方作为
二、。经甲乙双方测量,乙方租赁的土地共计
三、租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
四、租金计算办法:每亩每年200元,大写贰佰元整。
五、付款方式:每两年付一次,作为土地租赁费先付款后使用土地。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土地,甲方应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土地租赁合同十、乙方租赁使用过程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因经营需要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如在租赁期内,遇有政府对该土地征收、征用行为时,土地附作物赔偿费由乙所有,土地赔偿由甲方享有。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应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对该土地的使用而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
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报宝庆乡人民政府、保和村两委备案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土地集体租赁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合同样本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有土地_________亩承包给乙方,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保护农民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资源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土地地块位置。该地位于五道沟村。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天。
三、承包费付款方式及上交时间。
承包费_______亩地_______年共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费。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1、乙方承包该地块后,只限农业种植使用,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转租权。
2、在承包期内,乙方只承担承包费、种植费用、其余各项集资、摊派、共用工及义务工等均由甲方自己负担。如因义务工甲方无能力完成,乙方出资完成的,甲方延长承包期。如因国家对该土地或作物有补贴优惠政策,则该承包土
五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证明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农村土地合同样本11
甲方:_______ 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________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_________, 以北、现以西与________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_________西边;
南至:与_____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_________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________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合同样本12
抵 押 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抵押事项进行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清尝债务以合法拥有的座落在 镇(乡) 路(村) 巷(组) 号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乙方提供经济担保。其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案;抵押土地面积 平方米现用途为 用地。地上建筑物 幢 平方米;地上附着物 平方米。
二、担保范围
1、抵押借款的贷款本息。
2、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
3、甲、乙双方应缴纳的税费。
4、其它
三、抵押期限及抵押额
甲方以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于乙方期限 年(月)时间从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抵押地块经评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土地使用权抵押出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乙方同意以土地使用权总地价的%折合人民币 ______ 分为最高额贷款付给甲方。
四、民事责任
1、甲方对产权的责任抵押期间甲方应维护抵押地块土地使用现状的完好。乙方有权按抵押合同约定检查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使用状况。
2、甲方占管期间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的土地出租、变卖、赠与、调换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和再次抵押。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办法。
六、抵押物的处分
本宗地土地使用权原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抵押期满抵押人不能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占有或处分土地使用权时处分土地使用权所得价款双方一致同意首先向政府交纳抵押人与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规定应交的出让金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抵押合同如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在变更之日起向____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2、抵押关系终止甲、乙双方应在终止之日起二十日(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向____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注销抵押登记。
八、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议定补充如下———————————————————————————————————————————————————。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经 国土资源局办理登记后生效。
十、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一份甲、乙双方、登记机关有关部门各执一份。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签章) :______ 抵押权人(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农村土地合同样本13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甲方: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甲方农村耕地7亩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其四至为:东至:现西边;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即从年3月25日起至224年3月25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亩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农村耕地7亩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亩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农村耕地7亩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农村耕地7亩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亩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农村耕地7亩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农村耕地7亩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7亩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十
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十
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十
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十
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十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五家渠市公证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年3月25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东辽县泉太镇新农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泉太镇新XX一组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东起:,西至:,北至:,南至:。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月日至月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地上物的处置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辽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起诉。十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
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附土地平面图。发包方(甲方):(盖章)承包方(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月日签约地点: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土地承包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号码:。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土地亩、每亩承包费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在年月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诚信,可续保,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甲方):市村民委员会发包方代表:职务:承包方(乙方):家庭住址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集体所有耕地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其四至为: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承包期自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一共五十年。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甲方出具加盖村委会公章的正规发票或收据。
四、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和继承权。
五、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六、甲方保证该土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八、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发包方: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乡村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自月日至月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
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附土地平面图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月日签约地点:
合同网为了提供许多各种各样的重要的合同信息,合同已经渗入了平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如果你想处理好生活中的各个繁琐细节的问题,那可需要增进对合同的了解哦。。(本文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第一章土地第二章土地用途第三章交付第四章承包费及支付方式第五章承包权第六章成果权第七章权利义务第八章不可抗力第九章违约责任第十章附则土地承包协议书发包方:省市农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法定代表人为;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法定代表人为;
(3)甲方拟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
(4)双方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级管理部门或权力机构,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及时办理其内部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章土地第一条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地块编号为。(见附件,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第二条土地面积为十万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沿江沿堤内外平台、内滩外滩等纯净粮田面积不少于五万亩。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第三条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甲方使用期限为。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第二章土地用途第六条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名特优种苗基地、牧草基地、种鹅基地、医药原料基地等。第七条乙方根据以上项目建设的规模和时间,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筹建木材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关企业。第八条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第九条乙方有权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第三章交付第十条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体方式见本协议附件。第十一条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第十三条交付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业用途的,承包期为五十年。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第十五条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第四章承包费及支付方式第十六条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成片良田81年,荒坡、荒沟、路、渠等承包费另行议定。具体土地承包费标准于双方签署土地交付文件时确定。。第十七条如国家政策低于双方议定的标准时,以国家政策为准:如国家政策高于双方议定时,以双方议定为准。第十八条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议定,双方未达成协议时,以本协议及有关附件为准。第十九条承包费于具体土地建设期满后开始计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设期根据具体土地不同为五至八年,具体细节以双方签署具体土地交付文件中确定。第二十条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二次支付,首期不迟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迟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二十一条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章承包权第二十二条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第二十四条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第二十五条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部分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时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第二十七条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设定抵押、质押,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实现抵押、质押权时,买受人仅得进行农业目的的使用,并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发生冲突。第二十八条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第六章成果权第二十九条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第三十一条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第三十三条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第三十四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第三十五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第三十六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第三十七条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第三十八条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第三十九条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
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权利义务第四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第四十二条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第四十三条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第四十四条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第八章不可抗力第四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第四十六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十七条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第四十八条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第四十九条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第九章违约责任第五十条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第五十一条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当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该损失计算标准为1。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最高确定的违约金标准。第五十二条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最高确定的违约金标准。第五十三条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费过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时,乙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前设定的承包费。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承包费时,甲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后设定的具体土地地块。第五十四条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五十五条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第五十六条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第五十七条本协议签署后双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第五十八条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第五十九条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第六十条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六十一条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第六十二条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市管理局应对本协议进行见证。本协议应由市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第六十三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二份,市管理局及市公证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十四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甲方:省市农场乙方:XX公司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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