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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担保函格式内容是什么?

公司担保函格式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担保函格式内容是什么?

公司担保函格式内容是什么?

公司担保函

致:××××律师事务所

根据本公司与××××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事务所受本公司委托为本公司变更设立XX公司提供法律意见并出具有关法律意见书。根据事务所的要求,在事务所进行法律调查过程中,本公司向事务所提供了一系列公司文件、政府批文和其他资料,并对事务所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口头说明。

本公司特此向事务所保证: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上述书面文件及口头说明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不正确陈述或重大遗漏,有关文件上的签字和印章均为真实的,有关副本文件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如果违反上述保证,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事务所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民法典》对于担保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对于担保函格式的具体内容,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办理的,特别是不同的担保事项所认定担保责任是不同的,相关担保的具体事项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担保行为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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