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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办理户口本后之前的是否作废

重新办理户口本后之前的是否作废

重新办理户口本后之前的是否作废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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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家里户口本丢了,重新办理了一个新的

理论上是无效的,补办了新的,旧的就应该回收或者毁掉,以新的为准。
但是,因为户口本不像身份证,它没有芯片之类的东西,有的只是几个公章,所以新的跟旧的没有区别,所以新旧都是可以用的,没有问题,只是不要可以说自己有两个户口本就行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办了结婚证后提交给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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