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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户口限购政策是什么?

成都户口限购政策是什么?

我们知道,国家政府为避免一些个人或开发商恶性竞争,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出台了一些限购政策,以成都户口为例,具体为大家解答有关限购政策的问题,那么,成都户口限购政策是什么?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成都户口限购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成都户口限购政策是什么?

1、成都市哪些区域实行限购政策?

限购区域包括我市12个区,分别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和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2、此次限购新政何时开始实施?

自2017年3月24日零时开始实施。实施之前商品住屋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商品住屋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之一的;二手住屋已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完成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或“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成交)的,按原政策执行。

3、此次限购包含哪些住屋?

此次住屋限购包括商品住屋和二手住屋。

4、什么是二手住屋?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住屋再上市交易的,通俗称二手住屋。

5、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住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买住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无自有产权住屋;

(3)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尚未在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屋。

6、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购买住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无自有产权住屋;

(3)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尚未在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屋。

7、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住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在上述限购区域新购买住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等12个限购区域内任一区域户籍(或者在12个限购区域内任一区域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尚未在12个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屋。

8、限购区域内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人是否能跨区购房?

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各自区域购房,也可在上述两个区域以外的成都市其他限购区域购房;具有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等区域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此范围内任一区域购房。比如户籍在温江区的购房人,符合购房资格的,可以在金牛区新购买1套住屋,但不能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比如户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的购房人,符合购房资格的,可以在温江区新购买1套住屋;但户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的购房人,不能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屋。

9、2017年3月24日零时以前购买了二手住屋的是否可以再次购买商品住屋或二手住屋?

2016年10月1日后未购买商品住屋(购买二手住屋除外),且具有限购区域购房资格的购房人,2017年3月24日零时以后,可以在限购区域新购买1套住屋(含商品住屋和二手住屋)。

10、2016年10月1日以后,通过联名(包括夫妻)购买了商品住屋的,是否还可以购买一套住屋?

成都市此次住屋限购政策以自然人为单位,不以家庭为单位。2016年10月1日以后通过联名(包括夫妻)购买了商品住屋的,联名人(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产权证载明人)均不能再新购买住屋。

11、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联名(包括夫妻)拥有住屋的,还能在住屋限购区域内新购买1套住屋吗?

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联名(包括夫妻)拥有住屋的,不能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再购买住屋,但只要2016年10月1日后未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屋的,还可以在限购区域的其他区域再购买1套住屋。

12、“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如何界定?例如,购房人的工作单位注册在锦江区,社保是在青羊区缴纳的,是否可以在锦江区购房?

“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是指购房者工作单位注册地在限购区域,且该工作单位已为购房人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购房人工作单位在成都市辖区范围内的法定社保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均可作为购房资格认定依据。“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以购房前一个月往前推24个月为准。购房人的工作单位注册在锦江区,社保在青羊区缴纳的购房人,可以在锦江区购房。

13、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需要在住屋限购区域内购买住屋的,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在购买住屋资格上不受户籍、缴纳社会保险的限制,由项目、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但其所购住屋自商品住屋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内或自二手房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14、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还能作为购房资格认定条件?

自2017年3月24日零时起,新购买住屋(含商品住屋和二手住屋)的,不再以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作为购房资格认定条件。

15、军人没有成都的社保,能否在限购区域购房?

军人部队所在地在我市住屋限购区域的,可由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开具部队驻扎地在成都限购区域的证明,据此认定购房资格。

16、司法机构、法院拍卖的房屋是否受此次限购政策限制?

通过直系亲属赠与、继承等非买卖途径获取的住屋以及司法机构、法院拍卖的住屋不受此次限购政策限制。

17、户籍上在限购区域内集体户口的,可以购房吗?答案是可以。

18、没有住屋限购区域户籍的居民,可否在住屋限购区域内新购买住屋?

为体现职住平衡、满足群众合理的住屋需求,新政规定了未拥有住屋限购区域户籍的居民,只要在住屋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即具备新购住屋条件之一;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在购买住屋资格上也不受户籍和缴纳社会保险的限制。

19、没有住屋限购区域户籍的居民,可否通过补缴社保在住屋限购区域内取得购买住屋资格?

没有住屋限购区域户籍的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住屋限购区域内购买住屋。

通过以上阅读,相信大家对于成都户口限购政策应该已经有所了解,目前很多一线城市,例如北上广等地区都根据背地具体情况不同出台了限购政策,而成都作为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城市,土地竞争激烈,自然也要限购,如果当地户的居民要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都要认真查看限购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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