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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不给迁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给迁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后,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此时,会存在一方不愿意交出户口薄,从而造成户口迁移手续无法办理。对于女方遇到离婚后男方不给迁户口的情形,应该采取什么办法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离婚后男方不给迁户口怎么办?

一、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

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

1、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

二、离婚户口迁移手续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三、离婚后户口分户

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屋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四、离婚后孩子户口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在离婚后,若离婚后男方不给迁户口,女方可以选择到户籍关机部门挂失后重新办理,也可以选择到法院提起诉讼,告对方侵权。出于成本考虑,建议各位选择第一种方式。对于需要迁移户口的,公安机关需要办理迁移证,然后注销申请人的户口。

标签: 离婚 男方 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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