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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借出注意事项

户口本借出注意事项

户口本借出注意事项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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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户口本关系填写时有哪些主要的注意事项?

       1、在当事人就是户主的前提下,户口本关系应该填写“本人”,集体户口的,填写“集体户”或者“非亲属”即可,这是户口本关系填写首先注意的。
  2、家庭和户的,根据当事人与户主之间的亲属关系填写该项,如:父(母)子(女)、(祖、孙)关系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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