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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赎回时间

基金赎回时间

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公告。基金赎回一般需要两个工作日经过系统确认,之后再经过清算。基金申购赎回需要经过T+2日系统确认之后才能够说是赎回成功。
一般的开放式基金赎回的流程为:T日未报,T+1已报,T+2已成。基金申购赎回需要经过T+2日系统确认之后才能够说是赎回成功。报单当日(T日)显示未报是正常的,即使是在2:50左右下单,只要委托查询里面查询到有记录,一般来说会在第二个交易日(T+1日)变为已报,第三个交易日(T+2日)变为已成。之后再经过清算。所以一般开放式基金到是4个工作日左右。其他海外基金一般是10天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六十六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工作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第六十七条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时支付赎回款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二)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支付赎回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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