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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产假及产假工资

湖北产假及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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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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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及工资

你好,(1)女员工生育,正常产假98 天。
(2)难产的(如剖腹产等),增加产假30 天;钳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实行晚育的(23 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产假15 天。
(4)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5 天。
(5)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6)以上产假可以累加。产假期间有工资,医药费可以在医院直接报销。刘焕廷法律团队师亚州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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