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

变更监护人申请怎么写?

变更监护人申请怎么写?

一、变更监护人申请怎么写?

变更监护人申请怎么写?

监护书面申请书需要写明这些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地址,或者与被监护人的关系;

2、申请事项也就是诉讼请求;

3、写明事实与理由,也就是为何申请;

4、最后写明起诉人的姓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变更监护人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

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判决。

孩子监护权变更申请只能通过法院进行。现实生活中,孩子监护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而相关法律并没有是否明确的规定。

所以,如果在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监护权,除了现有监护人存在客观无法履行监护义务的之外,一定要做好搜集现有监护人对孩子成长不利证据的工作,这是获得孩子监护权变更诉讼的关键。

三、法定监护人可以变更吗?

监护人可以变更。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履职不力的,对监护权存在争议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变更监护人申请中要有申请人的姓名、住址,与被监护人的关系,变更监护人时,必须证明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或不履行监护职责,存在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孩子的父母或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出发,提起变更监护人的诉讼请求。

标签: 监护人 变更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jiating/zinvfuyang/wxn1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