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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监护人证明到哪个部门?

开具监护人证明到哪个部门?

开具监护人证明到哪个部门?

一、开具监护人证明到哪个部门?

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监护人相关法律规定,供您参考: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拓展资料: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

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

(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监护人是指对没有生活来源的劳动能力的人进行监护,一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监护人一般为父母,监护人证明由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因为这两个部门是对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资料最为了解的部门,有效的保证双方的利益。

标签: 监护人 开具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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