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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死亡财产如何继承?

父母死亡财产如何继承?

一、父母死亡财产如何继承?

父母死亡财产如何继承?

关于父母遗产继承,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法定继承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里有没有先后顺序

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

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

①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②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3、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意:

①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②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还须注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须办理收养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收养无效。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胎儿。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父母死亡财产继承首先要看父母生前是不是有写遗嘱,遗嘱会安排好继承人和分配比例,遗嘱有优先权。没有遗嘱则按法律规定,在继承人范围内按顺序进行继承,先是其婚姻关系内的配偶,还有子女和父母,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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