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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顺序和法定继承人范围是怎样的?

继承顺序和法定继承人范围是怎样的?

继承顺序和法定继承人范围是怎样的?

继承权是指有权继承金钱、房产等财产的合法权益,对于继承权大家都是知道的,但是对于继承顺序和法定继承人范围,很多人都不清楚,为了方便大家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的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继承。

我国《民法典》第1127条把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加以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婚姻法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也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对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没有先后顺序之分,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可见,继承开始时,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是现实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只是一种可能性,它要成为现实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享有继承权,可作为遗产的继承人。我国《民法典》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

1、配偶。

2、子女。《民法典》第1127条中明确规定:“本编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我国《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对子女遗产享有继承权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

6、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

儿媳和女婿是公婆和岳父母的姻亲,彼此不发生法律上的抚养、赡养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情况下,亦不产生继承权的问题。但为了鼓励那些照顾、赡养公婆和岳父母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和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从赡养的时间、内容等方面认定,主要指长期提供生活上的经济帮助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主要扶助。

继承顺序和法定继承人范围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并不是说谁都有权继承,当然,被继承人也有权立遗嘱,明确规定继承人是谁,当没规定的时候,则根据法律规定的来确定继承人。更多资料你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

标签: 法定继承 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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