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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女婿

继承遗产女婿

继承遗产女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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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什么情况可以继承遗产


我国法律做出了特殊规定,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女婿、丧偶儿媳对岳父、母或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人参加继承;第十四条规定:法定继承人以外主要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或者对被继承人平时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因此,上门女婿在丧偶以后在对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则法律赋予了继承权利,可以与岳父、母的子女和父母作为第一顺序人参加继承。当然上门女婿在未丧偶的情况下,并不享有继承权,而由其配偶享有,以防止发生继承混乱。那么显而易见,女婿对岳父、母,儿媳对公、婆并不具有法定赡养义务,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他们一旦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就符合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财产。

如今,已经不存在什么上门女婿的说法了,夫妻婚后到哪方居住其实都是可以的。但在人们的生活中其实还保留着上门女婿的说法,这其实并不会影响到继承的问题。从法律的规定中了解,原则上,上门女婿有继承权。要是女方的父母指定遗产只能有自己的女儿继承的话,那么此时上门女婿才不能实际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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