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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遗产继承权公证怎么办理?

小额遗产继承权公证怎么办理?

小额遗产继承权公证怎么办理?

一、小额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遗产权利凭证或者证明;

(四)载明被继承人全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申请人的承诺书;

(六)与申请公证有关的其他材料。

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

1、申请人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2、承办公证员通过证明材料的审查、询问申请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最低限度的核实后,对当事人陈述及其提供的证明材料无疑义的,即可出具公证书。

3、根据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二、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不管是小额的遗产还是大额的遗产,涉及到继承的时候,是可以到当地的公证机构来办理公证的。不管怎么样,在办理公证的时候是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件,然后到当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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