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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随着大家财富的增多和权利意识的增强,很多人都会在生前安排身后事,遗嘱便是一种重要手段。依照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五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那么,对遗嘱进行公证需要哪些手续呢?具体是怎么办理的?
第一步、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等材料。
第二步、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
第三步、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公证人制作出书面材料,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在场的公证员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设立遗嘱的年、月、日。
第四步、批准出证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第五步、公证书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步、领取公证书,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具体办理前建议咨询当地的公证处。以上就是对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手续的解答。

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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