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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事实婚重婚如何取证?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婚重婚如何取证?

一、根据法律规定事实婚重婚如何取证?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婚重婚如何取证?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婚重婚的取证方式是需要根据他的犯罪行为来进行,比如说对于同居的这种情况,在进行调查的时候,可以通过询问周边人员来获取证人证言,对于是否存在重新登记的情况,也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来要求相关的登记记录的。要取得重婚罪证据必定要从它的犯罪行为方面来取,而它的犯罪行为有:

1 、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 、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 、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 、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 、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所以说重婚罪取证也要从这几个方面展开,才会收集到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案件。

二、重婚罪证据中有那几种证据呢?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

(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

(3)、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某些专门性问题,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从而作出科学的分析,提出结论性的意见,称为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亲自进行勘查检验,进行拍照、测量,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成笔录,称为勘验笔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从诉讼本质上看,这不是很大的区别。

重婚罪也属于民事的一类,而重婚的取证也是需要从它的不同的主客观方面来取得证据,证据的重要性也是存在的。而在一切的重婚案件中,我们要从他的构成要件中来取得重婚罪的证据。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事实婚姻重婚罪在进行证据方面的取得的时候,是需要讲究一定的技巧的,因为如果取得的方式比较好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会使对方构成重婚罪,而且让法官得到自己的认同。这在离婚诉讼关系当中也对自己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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