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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弃婴手续的规定是什么

收养弃婴手续的规定是什么

想要收养弃婴,首先收养人要具备相应的收养小孩的条件,同时被收养的弃婴也是要满足一定被收养的条件,之后就是办理相应的收养手续。那大家知道收养弃婴手续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吗?小编马上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收养弃婴手续的规定是什么

收养弃婴的,具备《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可以提出申请,并到市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否则就属非法收养。

要在弃婴的发现地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查找其生父母,并送到当地儿童福利机构。如查不到弃婴的生父母,则由公安部门为收养人出具“弃婴证明”。收养人凭“弃婴证明”到民政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登记,以确定收养关系是否成立,如收养关系成立,即可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相关知识:收养社会弃婴的条件和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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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子女;

2、有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二、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居委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情况和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附捡拾经过,捡拾经过须有二人证明)

6、收养人双方健康体检证明;(指定医院)

7、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时间两个月;(统一公告)

8、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村民居委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9、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寸照片一张。

弃婴不同于一般父母双亡的婴儿,因为无法知晓婴儿是被父母遗弃还是被人贩子拐走之后遗弃的,所以在对弃婴的身份上是相对严格的多的。同时,想要成立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收养人必须还要办理收养登记,并办理被收养人的户口。

标签: 收养 手续 弃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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