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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无收入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帮助吗

离婚时无收入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帮助吗

离婚时无收入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帮助吗
可以。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屋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另外,不能将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相混淆。经济帮助是一方对另一方所作的有条件的帮助;而共同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依法享有的权利。如果一方所得的财产足以维持其生活,他方可不予经济帮助,不能用经济帮助取代共同财产的分割。在执行帮助期间,受帮助一方另行结婚或另有经济收入足够维持生活时,帮助方即可终止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屋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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