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婚姻家庭 >离婚 >

如果离婚协议书写好了怎么办?

如果离婚协议书写好了怎么办?

一、如果离婚协议书写好了怎么办?

如果离婚协议书写好了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写好后,需要双方当事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婚协议书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屋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为了防止冲动之下离婚,一般会调解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员,对双方的离婚案件约定相应的冷静期。冷静期内可以对这类离婚案件进行相应的撤销或者诉讼办理。若是在冷静期结束之后,男女双方没有再次向民政局提出获得离婚请求的,协议离婚失败。

标签: 协议 书写 离婚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jiating/lihun/plno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