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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可不可以请求撤销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可不可以请求撤销

离婚协议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民法典,也就不适用于民法典中关于赠与的规定。另外,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说,男女双方的有关财产处理的离婚协议,不仅经双方签字同意,而且经过了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具备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随意反悔撤销。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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