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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离婚新规定有哪些?

2021年离婚新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新规定有哪些?

2021年离婚新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时的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人民法院就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时,有以下原则:

第一、男女平等原则;

第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第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第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第五、给予补偿原则;

第六、照顾无过错原则。

在分割完夫妻共同财产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法院,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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