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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开庭前一天可以撤诉吗?

离婚诉讼开庭前一天可以撤诉吗?

离婚诉讼开庭前一天可以撤诉吗?

生活中,有一些夫妻遇到小问题、小矛盾,不会冷静下来处理,只会大打出手,其中甚至还有闹上法庭要离婚的情况。而在法院受理案件也安排排期开庭之后,双方又和好了,这时原告就想要去撤诉。那么离婚诉讼开庭前一天可以撤诉吗?下面本站小编就给大家具体做个介绍。

一、离婚诉讼开庭前一天可以撤诉吗

1、只要是法院宣判之前,原告都可以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则由法院裁定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即使是在离婚诉讼开庭之前,也是允许原告一方向法院申请撤诉的。当然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如果此时不满足条件的话,法院也是可以裁定不准许原告撤诉。

二、起诉离婚后如何撤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限制。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处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证据,证实“新情况、新理由”,否则,法院在六个月内,是不会重新立案的。

但有一个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就是当你起诉后发现法院没有管辖权,有些没有经验的法官会劝你撤诉,然后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知法律特殊要求,尤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茫茫然撤了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时,又被告知半年后才能起诉时,当事人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是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而不是撤诉之后又重新去起诉。

三、离婚撤诉要注意什么

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三)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四)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结合最新《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只要是在法院判决之前,其实都是允许原告申请撤诉的,但最红是否批准,则还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并不是当事人随意想撤诉就一定可以撤诉。在撤诉成功的情况下,诉讼受理费由原告承担,不过一般会减半收取。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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