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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及时限是什么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及时限是什么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及时限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法院在审理一件案子的时候是有时间限制的,绝对不会把一件案子拖很久,这样对当事人的权益是不利的。在具体说到离婚案子的时候,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诉讼离婚的程序及时限,这可是关系到您最后能不能胜诉的问题。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及时限是什么”的文章,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及时限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可到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应提交起诉状,离婚诉状的格式和范本可参考本站文章“离婚起诉书格式与范本”。


离婚诉讼费用: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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