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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对方不同意,不会影响法院的判决。离婚如果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的,第二次申请起诉离婚,法院一般是会判定离婚的。
夫妻感情破裂一般包括对方有以下行为的: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法律依据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标签: 起诉 同意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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