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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多年未办理结婚证的怎么办?

同居多年未办理结婚证的怎么办?

未婚男女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算是结婚吗?事实婚姻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同居多年未办理结婚证的怎么办?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会详细介绍,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同居多年未办理结婚证的怎么办?

同居多年未办理结婚证的怎么办?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应当补办登记”,是《民法典》提出的,主要是针对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未经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为了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婚姻关系和婚姻关系当事人在婚姻关系中的法律地位而增补的一条,对于这类问题,应针对不同情况实事求是的处理,具体情况规定如下:

1、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算起;

2、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但未登记,按事实婚姻处理;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补办结婚登记,规范了法律上认可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与同居现象,对于历史上遗留的事实婚姻,只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事实婚姻要件的,仍视为事实婚姻,对于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视为同居。

本站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虽然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事实婚姻必须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事实婚姻要想受到法律的保护,就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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