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以打胎要挟男方结婚是不是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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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以打胎要挟男方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关于无效婚姻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因此胁迫结婚有下列情形: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等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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