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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放弃继承权还有居住的权利吗?

如果放弃继承权还有居住的权利吗?

如果放弃继承权还有居住的权利吗?

一、如果放弃继承权还有居住的权利吗?

1、既然放弃继承权,房产由其他人继承,产权属于他人所有,应该无权居住了。但是,可以协议约定放弃继承权同时享有居住权。

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1、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

2、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得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遗产的继承人,将不再承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义务的责任。

三、继承人放弃继承与受遗赠人放弃遗赠在程序上有什么区别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两者的区别在于对于默认时的处理。继承在继承人默认继承权的情况下,被推定为接受继承。

2、遗赠则是在受遗赠人不明确表明接受遗赠的情况下,推定为放弃遗赠权。有一定的实效。超过实效不表示就被推定放弃权利。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放弃继承权的同时约定房屋的居住权是可以的,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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