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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加彩礼退婚是否需要返还?

结婚加彩礼退婚是否需要返还?

结婚加彩礼退婚是否需要返还?

一、结婚彩礼退婚是否需要返还

结婚加彩礼退婚是需要返还的,满足相应的条件即可退还彩礼,首先需确定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是否属于彩礼。属于赠与的,无权要求退还;属于彩礼钱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钱。具体的退还条件是:

(一)、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三)、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离婚时彩礼怎么返还有着普遍的现实意义,由于结婚彩礼钱属于我国的传统习俗,大部分地区仍保留结婚送彩礼的风俗,确定离婚彩礼返还怎么处理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最主要的是由于农村收人不高,大部分人在结婚时,送给女方的彩礼钱高达数万元,甚至是借钱给女方彩礼钱。

二、不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

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夫妻双方结婚,不管是在哪个城市,男方付彩礼的金额并没有具体的规定,男方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多支付,具体根据双方家庭的协商而定,支付的多不是违法行为,女方家庭不能因为彩礼问题而对婚姻进行干涉和反对。

结婚时无论支付了多少彩礼,只要是退婚,彩礼都是应当返还的,目前并没有法律规定彩礼的具体支付金额,也没有规定不能退还,所以符合条件下的退婚,可以全额退还彩礼,具体退还的比例应当由双方家庭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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