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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婚姻是无效婚姻还是事实婚姻纠纷案件?

胁迫婚姻是无效婚姻还是事实婚姻纠纷案件?

一、胁迫婚姻是无效婚姻还是事实婚姻纠纷案件?

胁迫婚姻是无效婚姻还是事实婚姻纠纷案件?

属于可撤销婚姻,事实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是:

1、无效婚姻:无效的婚姻不是事实婚姻,虽然他们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可能还哺育了子女。

2、事实婚姻:是指符合结婚要件的男女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未履行结婚登记的婚姻状况。

无事实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法律上没有无事实婚姻这样的词汇。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申请无效婚姻的程序是什么?

(一)法律上规定的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法院判决而自始无效,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二)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三、无效婚姻判决多久生效?

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并且法院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但是对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可以调解,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也可以上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三)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四)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胁迫婚姻既不是不是无效婚姻,也不是事实婚姻,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有关婚姻效力无效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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