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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领完证彩礼还给吗?

男女双方领完证彩礼还给吗?

男女双方领完证彩礼还给吗?

一、男女双方领完证彩礼还给吗?

符合条件的才能要求返还,领了结婚证一般是不会退彩礼的,但是如果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是对方因为给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就需要退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纠纷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应该退还或者返还上。按照长期来形成的习惯,彩礼一旦送出,双方不得反悔。如果女方反悔,彩礼必须无条件退还;如果男方反悔,则女方可予以拒绝。从表面上看,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所谓赠送是自愿的,所以在法律上是不能要求返还。但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根据这一现实情况,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

二、彩礼返还的范围怎么确定?

采取的是一种原则性的,而非具体的规定,从字面上看,好像可以不考虑消费的因素,是全额返还。但由于我国各地风俗对彩礼约定多有不同,因此,要准确把握彩礼返还制度,就应当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来确定彩礼的范围以及实际消费,来确定最终的返还额。具体而言,应当围绕婚姻的举行,确定彩礼的范围及婚礼的消耗,对未消耗的部分应当予以全额返还。对女方按风俗为婚姻而作出的实际消耗,可不予返还。有关返还彩礼制度,是实行彩礼返还制度,而非赔偿制度,对女方按风俗利用彩礼为婚姻双方当事人所作合理消费、付出(置办酒席、购买衣物以及祭祀消费),应从彩礼中予以扣除,才符合这种返还制度,也更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双方领证后成为正式夫妻,通常情况下彩礼就不得返还,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双方领证后未共同生活,或者支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陷入困难,符合情况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至于数额多少,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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