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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就归谁吗?

离婚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就归谁吗?

离婚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就归谁吗?

夫妻两人离婚时,有房屋产权的话是需要进行分割。而且分割时需要确定房屋产权的所有人。有些夫妻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为了图方便在登记办理的时候只登记了一个人,而影响到离婚时房产分割的问题。

但实际当中,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确认房屋权属是是会依据该房产登记来说的,但是在法院认定的时候,产权登记所有人不一定可以独占房屋。

离婚的时候,房屋产权登记,如果在一个人的名下,若是确认权属,应该按照以下来进行处理:

1.该房屋登记的那一方是在婚前所购买的房产,这是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属于登记的那一方个人所有。

2.在房屋登记的那一方是在婚前受赠所得的房产,这是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属于登记的那一方个人所有。

还有,若是受赠人赠与该房屋为了结婚而用,那么双方两人结婚之后也算是达成该目的,其受赠人成为产权所有人,双方两人离婚的时候是不受影响的。

若是邓送该房屋是属于赠送彩礼来确定婚姻关系,那么该房屋在离婚的时候,按照条例条规也属于个人财产。

3.若是在婚姻期间所购买的房屋以及产权登记时登记一人名下的,在双方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前提下,会按照夫妻共有财产来进行处理该房屋。

因此,离婚的时候,该房产应当依照夫妻共有财产来进行分割。

同样,双方有着其他特殊的约定,比如双方若是感情破裂之后为一方所有并且是双方真实的意思,那么就会按照约定来处理。

最后,其实许多人会认为自己出钱买房,自己将为该房屋所有人,并没有考虑到产权登记的问题,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若是被主张长为夫妻个人财产,另一方很难证明而导致遭受到相应的损失。可是因此触及到的房屋价值相对较高难以自身处理,这时候建议有必要找一个专业的律师介入咨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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