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

可以撤销婚姻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

可以撤销婚姻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可以撤销婚姻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

可以撤销婚姻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

可以撤销婚姻财产分配的规定是,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可撤销婚姻有哪些?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婚姻关系撤销后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我国,可撤销婚姻包括两种,比如受胁迫结婚,这样违背了结婚登记自由的原则,所以婚姻关系可以撤销,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患有重大疾病,但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的告知另一方,不过,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关系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一年。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jiating/caichanfenge/6nj6r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