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房产交易 >住屋公积金 >

公积金还款期间离婚了还能继续还贷吗?

公积金还款期间离婚了还能继续还贷吗?

一、公积金还款期间离婚了还能继续还贷吗?

公积金还款期间离婚了还能继续还贷吗?

公积金还款期间离婚了还能继续还贷,公积金本来就是可以个人申请的,只要是职工,有稳定的工作,有还款能力就可以,这和离不离婚是没有什么影响的。总之,员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和存在离异没有直接关系的。依然是可以使用公积金买房。对于当事人双方都尚存有住屋补贴或者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及各人分割得到的公积金数额,考虑到双方各自名下的公积金数额不均等和住屋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一定的条件,可以考虑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合理的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得资金相当。

二、公积金的性质

(1)住屋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屋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屋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屋公积金制度。

(3)住屋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屋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屋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屋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屋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屋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屋消费支出的个人住屋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屋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屋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屋,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屋公积金。

对于公积金的具体使用和还款情况,是需要严格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公积金标准和不同地区的额度所认定的公积金处理情况是不一样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公积金管理部门。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jiaoyi/zhufanggongjijin/n95vr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