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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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来源主要是:
1、在车主缴纳的机动车强制责任险保费中提取一定的比例;
2、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主要是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中抽取;
3、从罚款中获取,主要是针对那些没有按照规定购买交强险的车主;
4、救助基金孳息;
5、社会捐款;
6、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六条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二)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三)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四)救助基金孳息;(五)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六)社会捐款;(七)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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