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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牌损坏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车牌损坏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车牌损坏怎么赔偿
律师解析:车牌在交通事故中受损属于直接损失,看当时购买的保险合同中有无车牌一项,如果有保险公司就赔偿,如果没有,由事故双方按各自的责任比例承担,损坏的车牌需要重新到车管所交旧领新。
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直接财产利益的损失,通常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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